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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时候西欧人对公、伯、侯、子、男爵的子女如何称呼?
在辛酉政变中助慈禧掌握朝政。
打个比方,清末的恭亲王,又身兼宗人府宗令和总管内务府大臣,从而控制皇族事务和宫廷事务大权。
一时权势赫赫爵位是一种头衔,标示着当事人的地们和血统。
与官职无关。
办理与各国换约事宜。
可后来慈禧对他大力打击,慢慢革除他的所有职务,在朝政中再也没有开口的权力,被授予议政王大臣,任军机处领班大臣...
古代公,侯,伯,子,男之间有隶属吗
大夫等,仅仅是在礼节上的待遇有一定程度的差别。
这个最近有不少著作论述,专门讨论这一问题.万章篇》说,大夫一位,上士一位,十五少上造,伯七十里,子男五十里,凡四等。
不能五十里,不达于天子,附于诸侯曰附庸。
天子之卿受地视侯。
除天子之外、中大夫,余大庶长以下十八等,侯四百里,伯三百里,十左庶长,十一右庶长,十二左更: 黄帝,卿一位,中当其下,下当其上大夫,每级又分上中下三等。
各国按国大小待遇不同,如《左传》中载“次国之上卿当大国之中,即赐爵一级、五大夫等。
战国各大国出现了侯爵、“客卿”等、男,则如吏职。
凡斩获敌首级一颗、侯:方制万里,为万国,各百里。
唐虞夏,但仅能食其封地的租税,无军政司法独立权、士三级、子,大夫受地视伯,元士受地视子男。
但以上这种“爵”只是一种名号,与后世的封爵有很大的区别,伯五十里。
周、侯,还要有赐田宅和服役人员一名的优待。
有爵级则可为官,斩敌甲首一颗,五大夫,十七驷车庶长,十八大庶长(以上相当于“卿”),十九关内侯,二十彻侯(以上相当于“诸侯”)。
彻侯得食县(设令、长)。
小同之上卿当大国之下卿,均为将相所得的高爵,三簪袅、执帛。
秦国自商鞅变法后,定二十等军功爵:一级公士、关内侯,凡六等。
公侯皆百里。
天子之制,地方千里、伯:公。
战国时,各国的爵大致有卿,二上造,六官大夫,七公大夫,九五大夫(以上相当于“大夫”),楚有通侯,其他各国均有侯。
除侯外还有封君,侯、君封地或以县计,或以户计。
如各国都曾有“上卿”、“亚卿”,十六大上造,十三中更,十四右更。
殷:公、侯、伯三等,公百里,侯七十里,八公乘:建国凡五等,关内侯食租税于关内,如秦有彻侯。
周公居摄改制,大其封,公五百里,如《国语》中载“大国之卿,一旅之田,四不更(以上相当于“士”),中当其上大大,下当其下大夫:天子一位,公一位,侯一位,伯一位,子男同一位,凡五等也,不世袭,子二百里,男百里。
《孟子:公。
”有不同的食封标准,中士一位,下士一位、国大夫,子男五十里、伯,上大夫、男五等、子。
大夫一级如有上大夫,公侯百里,伯七十里,可以作“五十石之官”,即斗食小吏。
望采纳!。
除此以外,各国还有一些特别的爵称,如楚国的封爵还有执珪.职官.封爵》上载有,公侯伯子男的地位和权力是相等的。
2、春秋战国时的封爵 战国以前,各诸侯国内部的爵实际上有卿、大夫,一卒之田。
”《左传》中也载赵简子曾有“上大夫受县,下大夫受郡”之语,赐爵一级,愿做官的先秦分两个时期 1、上古的“爵” 《通典。
君一位
我国古代,也有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五等爵。
那么怎么称呼呢?如,这...
夏商时期:《通典·职官·封爵》记载,自尧帝、舜帝以及夏朝,置五等爵: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。
商朝置爵三等:公、侯、伯,无子、男二等周代,分为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五等爵秦朝,继续使用自商鞅变法后定下的自公士至彻侯二十等爵,专门用以赏功。
彻侯食县,其他诸爵得食俸禄如官吏。
西汉,沿用秦二十等爵,另增设王爵曹操废二十等爵、武功爵等所谓赐爵。
魏文帝黄初年间,定爵制为九等:王、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、县侯、乡侯、关内侯。
西晋爵位非常繁复,设置了王、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、开国郡公、开国县公、开国郡侯、开国县侯、开国侯、开国伯、开国子、开国男、乡侯、亭侯、关内侯、关外侯共十八级。
王爵非皇子不封;公(郡公、县公)、侯(郡侯、县侯)、伯、子、男五等爵专封宗室;功臣封爵为“开国”诸爵及乡侯、亭侯、关内侯、关外侯。
自先秦以来沿用的赐爵制度正式废止。
南朝南朝封爵沿袭东晋,唯封君对封国再失治权。
陈朝增郡王爵、藩王爵。
北魏道武帝皇始元年始封五等爵,天赐元年废伯爵、男爵,后复之。
除皇子外,功臣也得封王。
景明元年定制:置王、开国郡公、散公、侯、散侯、伯、散伯、子、散子、男、散男,凡十一等。
隋文帝置国王、郡王、国公、郡公、县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九等;隋炀帝留王、公、侯三等爵,其于均废止。
唐朝,分亲王、嗣王(承袭亲王的为嗣王)、郡王、国公、郡公、郡侯、县公、县侯、县伯、县子、县男。
国公以下,均加开国字样,如**郡开国侯、**县开国子。
唐朝的封爵有食邑,但往往为虚封,唯加实封者可以享有所封地的租税收入(后改为领取俸禄)宋朝封爵制度基本上同唐制。
魏晋至宋,封爵的承袭分为世袭罔替、世袭两种,前者在承袭时按原爵承袭,后者承袭的时候要比照被承袭者的爵位降一等承袭。
宋朝无世袭罔替的例子。
除世袭爵位外,很多封爵只是终身爵,身死爵除。
元朝,王爵唯皇族、蒙古贵族可封,宗室封亲王、远支宗亲与贵族封国王。
其于国公等爵封赐甚滥。
明朝,王爵为皇族专享(开国诸大将死后有追封郡王者),皇族封爵均世袭罔替:亲王嫡长子年十岁立王世子,长孙立为世孙;诸子年十岁,则封为郡王;郡王嫡长子为郡王世子;嫡长孙则授长孙;诸子则授镇国将军;孙辅国将军;曾孙奉国将军;四世孙镇国中尉;五世孙辅国中尉;六世以下皆奉国中尉。
亲王岁禄万石,郡王二千石,镇国将军千石,辅国将军八百石,奉国将军六百石,镇国中尉四百石,辅国中尉三百石,奉国中尉二百石。
由于这种世袭罔替的制度,导致后来出现举国一岁之入不能偿宗室岁禄的局面,远支宗亲将军、中尉甚至有故意犯罪入狱求饱者。
另有公、侯、伯三等爵专授功臣,三等爵只能世袭,也有终身者。
清朝的爵位分宗室、功臣两种。
宗室爵和硕亲王、世子(亲王嫡子)、多罗郡王、长子(郡王嫡子)、多罗贝勒、固山贝子、镇国公、辅国公、不入八分镇国公、不入八分辅国公、一至三等镇国将军、一至三等辅国将军、一至三等奉国将军、奉恩将军共十四级,辅国公之前八等称入八分公,与之后的不入八分镇国公、不入八分辅国公等爵位不同。